语言文字组织管理措施制度

A2.2-1 2011学年第一学期校园用语用字检查整改情况记载表 作者:马佩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6714  更新时间:2014-03-07

高桥镇小学校园用语用字检查整改情况记载表

2011学年第一学期

检查时间

2011916

负责人

马佩华

 

情况及整改要求

用语场合

教师交流、师生谈话、打(接)电话等

 

经检查,教师交流和打(接)电话等时有使用方言的现象,师生谈话使用普通话情况较好。

用字

处所

公告栏、海报、板报、板书、作业、教师教案、计划、总结、制作试卷、教辅读物等

 

一、“1”“2”“3“A”“B”“C等用顿号不规范,而应该使用齐线墨点(实心小圆点),即1.” “2.” “3.“A.” “B.” “C. 要求修改。

二、教师教案电子教案上“鬼鬼祟祟”写成“鬼鬼崇崇”、“川流不息”写成“穿流不息”、“篮球”写成“蓝球”或“兰球”等。要求修改。

复查日期

20111017

整改情况

(打√)

1.达到整改要求(√ )

2.未达到整改要求( 

规范要求

1.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2.手书的繁体字、异体字允许保留,但必须在醒目的位置配放规范字副牌;

3.汉语拼音、外文不得单独使用,要求书写正确,与汉字并用,并将汉字置于主要位置;

4.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情况,美术字、变体字不得增减笔画、改换部件或产生歧义;

5.数码、标点要使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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