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校园用语用字环境用语规范

C1.3-1教师教育学生用语规范 作者:马佩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758  更新时间:2014-03-03

一、教师用语用字规范

1.教学用语:教师在会议、集体活动和课堂教学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1996-07-01实施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

2.工作用语:师生交谈、接待家长、接打电话、因公对外接待等应使用普通话。

3.生活用语:提倡教师在校园日常生活及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

4.教学用字:如教师板书、教案、学生作业、试卷、评语等用字规范。

5.撰稿用字:教师在刊物上发表文章、撰写论文、计划、总结等用字规范。

注:1.使用由国家标准的印刷体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情况(目前,计算机软件中只有黑体、宋体、仿宋体、楷体等四种字体的字形是规范的,其他字体都有可能存在不规范现象)。2.美术字、变体字不得增减笔画、改换部件或产生歧义。3.数字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

二、学生用语用字规范

1.课堂用语:学生在课堂活动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1996-07-01实施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

2.校园用语:师生交谈、生生交谈、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大型集会应使用普通话。

3.生活用语:提倡学生在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

4.作业书写:如学生课堂、家庭作业、检测试卷、文字作品等用字规范。

5.辨认识字: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不规范字,并能主动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汇报;能主动辨认影视屏幕图书报刊和商业活动中的不规范字;能在计算机上查找语言文字网站及用规范文字发送语言文字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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