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颁布5周年,推动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及其科研活动的深入开展,及时交流、推广各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各位教师有关语言文字研究的优秀成果,现决定开展浦东新区教育系统第二届语言文字专题论文评比。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范围
1.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办法》
2.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3.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
4.语言文字工作与素质教育
5.语言文字规范化与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培养
6.《少儿口语交际》(拓展型课程)教学
7.规范汉字的社会应用,等等
二、论文要求
1.论文观点必须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海市《地方法规》和有关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的精神;
2.论文的形成时间一般不得早于2009年1月1日;
3. 每位参评者只限提交1篇论文(课题组论文除外);
4. 参评论文字数以2000—3000字为宜,且应有不超过300字的“内容提要”;
5.打印格式:A4纸打印,一式2份;题目用小三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列于题目之下行;“内容提要”、“参考文献”等用五号黑体(下附样稿,共参照)。请保存电子文稿,获奖后,经修改并提交上网。
三、论文提交的相关要求
1.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31日。
2.地点:综合办公室一(马佩华老师)
3、希望全体教师积极参与,语言文字项目组的老师必须参加。
附:
样稿
矫治农村小学生说普通话时吴方言不利影响的实践研究
江镇中心小学 费 莉
内容提要
浦东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浦东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普通话成为他们与外界交流的语言工具,地位日益重要。但在普通话已经普及的今天,一系列问题又摆在学校面前,受吴方言的影响,学生中语音不准、语序和用词不规范等现象的出现阻碍学校推普工作的开展。
针对与此,我们利用调查法全面了解吴方言对学生说普通话造成的影响,采用利用行动研究法,通过营造环境、创设情景、强化训练、抓敏感期、源头矫治等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矫治行动。先后对学生进行了心理矫治、语音矫治、语序矫治、用词不规范等方面的矫治。
通过矫治实践活动,不仅提高了我校学生运用普通话的水平,增强了教师推普的意识与能力,提推动了我校推普工作的开展,还摸索出了一套具有农村特色的矫治吴方言影响的方法。
一、 问题的提出
普通话是汉民族的共同语,是规范化的现代汉语。共同的语言和规范化的语言是不可分割的,没有一定的规范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共同。普通话的规范指的是现代汉语在语音、词汇、语法各方面的标准。所谓矫治农村小学生说普通话时吴方言的不利影响,是指运用恰当的原则、方法和评价,从矫正说普通话时心理的影响和在语音、语序和用词规范的方面影响入手,进行矫治农村小学生说普通话时吴方言的不利影响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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