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现将教育部语信司《关于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大家积极参与“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在全校形成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一、 征文主题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二、 征文对象
学校全体教师、三——五年级学生
三、征文内容
征文体裁不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以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认识,或研究、学习、使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体会、做法、故事等为主要内容。征文字数不超过1500字。
四、上交办法和截止时间
2011年11月20日前,将征文(个人信息表附在文后)发至马佩华老师的邮箱peihuama@hotmail.com,学校将统一发送到浦东新区语委办。
欢迎广大教师(语言文字项目组的老师必须参加)、同学积极参加本次征文活动(三——五年级各班至少上交2篇征文)。
语言文字项目组
20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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