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根据《浦东新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版)》,2009年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即将开始。本次考核涉及特级教师、聘期为2007年3月至2010年2月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聘期为2008年3月至2010年2月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现将有关材料上交注意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材料内容
考核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考核材料封面(附件一),请务必填写聘书编号(特级教师除外)。
2、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登记表(附件二)。
3、教学展示,2009年开设的区级(署级)及以上示范课,附展示课教学评价表复印件、教案、教学反思。2009年9月1日后的课需安排表。
4、开设课程,2009年开设的教师职务培训课程或其他区级及以上项目培训讲座,附相关凭证材料。
5、带教成果
考核以所带教教师的成果为依据,主要为学员开设的区级及以上公开课、获区级及以上专业比赛奖证书、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参加区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等。2007年3月至2010年2月聘期的考核对象须提交带教学员2009年的成果材料;2008年3月至2010年2月聘期的考核对象须提交带教学员2008年或2009年的成果材料。
6、活动情况表(附件三)。
参加骨干室组织的双月培训、学段学科组组织的小组培训讲座等每次活动记录和培训心得。免修人员(如正参加骨干对口专业硕士和博士学习者、正参加市/区基地/工作室培训学员等),须提交相关证明。
7、继续履行职责意愿表(附件四),若不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下一轮聘任。
上述材料请必须用线装订成册。
8、课题研究和论文:2009年主持或参加的区级及以上课题,2009年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1)课题研究,未结题的,附已审定的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复印件、课题进展情况及已取得阶段成果;已结题的,附结题报告或成果。
(2)论文,附论文发表的杂志封面、时间、目录和文章复印件;论著,附论著封面、编者、时间、目录复印件。
(3)若有多篇论文或研究报告,请将主审篇放第一篇,其余论文置后一同装订。
(4)课题研究和论文必须以课题研究和论文考核封面(附件五)为首页独立装订成册,必须在封面上填写主审论文篇名。
(5)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主审论文或研究报告(1篇)需于2009年11月16日前提交电子版稿件(电子版稿件中请去掉作者姓名,文件名以自己的骨干聘书编号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gugan2202@sina.com,逾期不收;骨干教师不需要提交电子版稿件。
二、考核材料上交时间和方式
1、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考核材料于2009年11月27日前直接交至教发院骨干室(浦三路385号1314室);骨干教师的考核材料于2009年12月4日前交各学段学科组小组长处,学段学科组小组长按聘书编号排序后,填写上交材料名单,统一于2009年12月9日前交至骨干室(浦三路385号1314室)。
2、各学段学科组小组长于2009年11月27日前将本组2009年的工作总结、活动记载表和活动考勤表整理成册后上交至骨干室(浦三路385号1314室)。
3、为了做好此次考核,请各位教师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按时间规定上交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逾期不收,因材料不全或材料上交不及时而影响考核成绩的,责任自负。
三、考核时间
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考核于2009年12月5日进行,骨干教师的考核于2009年12月18日——19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