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新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申报材料通知
来源:姚洁   发布日期:2010-05-13   浏览次数:1023

各教育署、中(职)小学、幼儿园及其它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浦东新区教育系统加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浦教人〔20104号)文件精神和《2010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审工作细则》安排,2010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材料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提交材料

1、材料1:综合评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单面打印。

2、材料2:相关证明材料

1)学历和职称证书:本科学历(含本科以上)证书复印件和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证书复印件,未交的,则视为学历或职称不合格。

2)论文和论著: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文章复印件(发表的刊物如为书籍,另需提交版权页复印件);论著,论著封面、目录、参与编写部分和版权页复印件。

3)荣誉证书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只需一份,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2>、目录,学历和职称证书,论文和论著,荣誉证书,⑤其他)。(其中③④二项时间要求:200711之后)

3、材料3:教学录像

1)教案(一份),教案封面样式见附件3

2)光盘:时间要求:200711之后拍摄的教学录像;盘片用光盘盒装好,以免损坏;光盘盒上粘贴统一格式的标签(光盘标签样式见附件4)。

 

 

二、提交时间和地点

学校需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统一档案袋,档案袋左上方需注明“南北片、署别、申报类别、姓名、学校、学段、学科”(样式见附件5),并统一将申报材料于524——28上交至教发院

北片学校请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发院骨干室(浦三路3851308);南片学校请将申报材料交至原南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惠南镇车站南路31202室)。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有关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请参见《2010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审工作细则》(见附件6)。

 

三、联系方式:

北片:教发院骨干室(浦三路3851308室),老师,电话:50903449

南片:原南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惠南镇车站南路31202室),老师,电话:58006542

 

 附件1:综合评审表_1.doc

附件2:证明材料封面_1.doc

附件3:教案封面_1.doc

附件4:光盘标签_1.doc

附件5:档案袋标签_1.doc

附件6:2010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_1.doc

附件7:骨干后备及柔性流动优秀教师名_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