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0学年新任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姚洁   发布日期:2010-09-02   浏览次数:970

各中小学(职校、特教)、幼儿园及有关教育单位(含民办):

根据《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新区2010学年中小学(职校、特教)、幼儿园及有关单位的1年以内教龄的中小幼教师(以下简称新教师)的入职培训工作即将展开。

本学年的新教师入职培训将持续开展一学年,主要内容有集中学习、区级分科指导、专业发展诊断、各基层学校带教导师的实践指导等若干模块。浦东新教师培训实行“双导师带教制”,即一方面由各基层学校在本校为每一名新教师指定学科教学指导老师和班级管理指导老师(有关信息要填写在附件《登记表》内),对新教师进入学校后的所有见习活动进行具体的带教和辅导;另一方面,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将对全区新教师按学科分组后,安排导师进行区层面的学科指导。

为保证新教师培训的全员性、针对性及培训工作的有序安排,需要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新教师的基本情况。因此,以下统计工作务请各校认真完成上报:

1、请各校师训专管员下载《浦东新区2010学年新教师见习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详细如实填写后,务必于910前寄(或送)到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浦三路校区)教师专业培训部新教师培训办公室(1119室),地址:浦三路385号,邮编:200125。凡2009学年没有新教师进入的学校,也需按上述时间寄交信息表,信息表内注明本年度本校无新入职的教师,并加盖学校公章确认。

2、在寄送书面表格的同时(即910前),请各单位将填好的《浦东新区2009学年新教师见习情况登记表》电子表格,发到电子邮箱: xinjiaoshi20100901@163.com 

3、凡2009学年新教师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根据所在学校的工作需要,也可以按上述时间和要求,由学校统一报名参加2010学年新教师培训。

由于911日—17日将进行全区新教师信息汇总并安排培训编班事宜,如果延期或漏报,使本单位新教师未能正常进入编班并及时参加区级培训的,将会直接影响到新教师本人的培训考核和转正定级。

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联系:588929308004,联系人:赵老师。

特此通知。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培训部

2010831

附件1附件:2010学年新教师见习情况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