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度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201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和范围
1、 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1)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2)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
2、 高桥镇小学在岗的非编人员。
二、 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即在岗期间的政治表现、主要成绩以及做出的贡献等。
三、 考核等次及优秀等次比例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本单位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采用去尾数法计算)。
四、 考核结果的使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续聘、解聘、增资和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1、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金,并从次年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2、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不高于50%的年度考核奖金,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下一年度不得晋升薪级工资。
五、 考核程序
1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由曹佩德 马林妹 邵骏 顾德明 沈凌红五人组成。
2 在11月4日下午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学习相关文件,明确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
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及有关要求。
六、 时间安排
1 2011/11/4—2011/11/18这时间段被考核的教职工,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即在岗期间的政治表现、主要成绩以及做出的贡献等。对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 2011年11月18日下午,以工会小组进行交流.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选出全校
区级优秀名单12人,(其中记功3人、记大功1人。)校级优秀名单10人。
下面附上《年度考核登记表》《行政奖励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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