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换届“公推直选”职位设置和委员任职条件
来源:顾德明   发布日期:2016-11-07   浏览次数:455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

换届“公推直选”职位设置和委员任职条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党工委(浦教党发[2014]23号)《关于浦东新区教育党工委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校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换届选举采用“公推直选”,支部委员会职位设置及委员任职条件如下:

高桥镇小学支部委员会职位设置

党支部书记(一名)

党支部委员(两名):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

高桥镇小学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1、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组织关系在我校党支部,有5年以上党龄的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在岗,服务学校满三年。

3、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定,党性强、品德好,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奉公守纪,清正廉洁。

5、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热爱学校工作,热爱党务工作,愿意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能力。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