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师德师能学期考核公示
来源:姚洁   发布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2356

      经学校每位在岗教师自评,然后由年级主任考评,最后通过学校校务处组成的考评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

    本次学期考核中,杨青和顾芸两位老师因身体原因,不参加本次的师德师能考核工作。

    其他在岗教师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特此公示!

    另外附一份教师自学文件,请大家学习!

 

                     全体教师自学文件

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就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教育部指出,治理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的有力举措

《规定》就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规定》就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育部对各地教育部门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四是严格教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加强师德考核、构建监督体系、畅通举报渠道,切实建立治理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各地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标本兼治的实施方案和细化的违规处理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布。

教育部强调,各省级教育部门是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将严格追究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特别是在今年的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来临之际,上海市教委发布“六条禁令”,要求各中小学教师严格遵守这些廉洁从教的规定。

一是严禁利用公款违规发放钱物。不准以过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名义,违规向教师、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和实物,不准用公款从事高消费吃请和娱乐,不准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变相在会议、培训、接待中巧立名目组织公款旅游。

二是严禁教师向家长收取礼品礼金。严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及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吃请、参与家长邀请的休闲娱乐等高消费活动。

三是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各中小学不得擅自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四是加强公车和租车管理。各学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职人员违规使用公车到景区休闲避暑。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要完善公务活动租车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对租车时间、里程、价格进行全面监管,防止公务租车中的违规私用行为。

五是严禁大操大办和从事有偿推销活动。严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以升学、谢师、迁新居、过生日、婚丧嫁娶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以每年开学前后为重点监控防范时段,严禁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学习生活用品、保险等商业服务并获取回扣。

六是严格执行禁酒、禁赌及严禁酒后驾车的规定。全市教育系统公职人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组织、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活动;严禁酒后驾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今后将对违规违纪行为公开曝光,并按照党纪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也敬请每位教师互相提醒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