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金爱心教师”评选规划
来源:顾德明   发布日期:2018-05-11   浏览次数:725

       各位教师,接到下述通知,请有意向参加评选的教师认真阅读《通知》,于本月25日之前将材料交党支部。纸质材料2份,电子稿内网传“顾德明”。

                                                                           党支部

                                                                         2018.5.11

 一、宗旨:

 1994年开始,在当时的市、局领导陈至立、袁采的支持下,由民间自觉发起并自发筹资表彰的、两年一届的上海市“金爱心教师”评选活动,已连续开展了12届。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扬,亦得到市教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一开始便将此项荣誉列入教师档案。

多年来“金爱心”精神的倡导与弘扬,对学校及社会道德文明的建设,起着良好作用。具有金子般爱心的教师已成为师德的楷模。在当今大力提倡中华传统文化 及以仁爱为核心的道德建设的呼声中,今年第13届金爱心教师的评选,必将把师德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二、口号:洒向学生都是爱!

三、评选范围:

本市幼、小、中、特、技、职、中专等各类中等以下学校内,具有金子般爱心的教师。

四、评选条件:

1. 通过爱的教育,使每个学生的人格道德品质得到健康发展。

2. 帮助学生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实现其潜在的可能性。

3. 关心学生身体和疾苦,指导帮助学生摆脱生活、生理、心理困境。

4. 带领学生关心社会、乐于助人,学会付出爱的能力。

5. 为人师表有突出表现,受到学生与家长的尊重和爱戴。

6. 不计时间、名利、报酬,有突出奉献的生动事例。

五、材料要求:

1. 以故事情节为主要书写方法,着重细节叙述。

2. 反映推荐者近年来的真人真事,注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详细过程。

3. 不写空话、大话,避免品德评语式、理论式、报告式、总结式材料。

4. 3000字以内。必须是打印稿。一份即可。

5、格式:宋体,小四,行距:固定值20。

六、评选方法:

1. 各校在组织教师学习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广泛发动师生和家长认真推举,

评选出确实有闪光感人事迹之老师。

2. 其中最突出之1--2位教师事迹寄送至市“金爱心评选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