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万名援疆教师支持计划”选派工作的 预通知
来源:姚洁   发布日期:2019-12-09   浏览次数:432

各相关教育指导中心、局属各中小学、职校、教发院、开放大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选派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9〕58号)精神和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开展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目前,我局正在研究制订选派方案,待方案确定后正式开展选派工作。因选派工作时间紧,现将选派工作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选派岗位及条件

(一)选派任务

根据市级部门下达的《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选派计划表》要求,我区需选派援疆教师57名,其中支援新疆莎车县教师42名、教研员3名,支援新疆喀什地区第六中学教师12名。本次选派的支教教师将于2月赴支援地区,在疆时间为1年半。

支援新疆莎车县的教师要求学科(含中学和小学)和人数分别为:语文12名、数学12名、英语6名、思想政治2名、物理5名、化学4名、体育与健康1名。

支援新疆莎车县教育局教研室的教研员为小学、初中、高中各1名。

支援新疆喀什地区第六中学(高中)的教师要求学科和人数分别为: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地理1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1名。

(二)选派条件

选派援疆的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教师年龄不限。

原则上选派男教师,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选派个别女教师。女教师选派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决定。

二、选派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做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持计划”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人〔2018〕42号)精神,本次选派除在系统内在职教师中选派外,还可选派一定比例的新任教师。我区具体办法待选派方案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大力开展动员。要把选派工作同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结合起来,鼓励党员干部和有志中青年教师到艰苦地区去丰富阅历、增长才干。

各单位要将本通知发给本单位每名男教师,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知晓本精神,鼓励教师报名,待正式选派通知下发后上报推荐人选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义芳              联系电话:20742739

联系地址:锦安东路475号3号楼609室(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选派工作的通知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做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持计划”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2019年12月9日

 

 

 

 

 

 

 

 


附件1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选派工作的通知2019.pdf
附件2附件2+上海市关于做好“万名援藏援疆教师支持计划”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