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教师 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办法 根据上海市人社局《关于规范有关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 109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 加强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浦教人(2021)3号)制订本聘任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扩大学校人事工作自主权,不断优化聘任流程,规范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的聘任,根据上海市人社局《关于规范有关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09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精神,特制定我校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办法。 二、组织机构 根据《浦东新区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聘任机构的若干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聘任组织。 (一)成立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且聘任委员会的组成须作为学校“三重一大”项目会议讨论通过。 本届聘任委员会成员如下: 组长:徐兰 组员:马佩华 沈锷 瞿神尧 姚洁 俞明华 徐海嬿 王菲菲 陈思雨 聘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和本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校教师职务聘任、考核、聘后管理等工作的具体办法。 2.依据上级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向全体教师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3.定期考核本校教师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4.审核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和教育教学能力等各方面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出具评价意见;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岗位情况、应聘人员情况以及评价结果,提出本校教师职务拟聘人员名单。 5.根据上级评聘机构评审(或聘任审核)结果,办理聘任手续。 (二)成立教师职务评聘纪律监督小组 组长:顾德明 组员:沈宇航 须佳琦 沈洁 徐之彧 纪律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本校教师职务评聘质量和评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确保评聘工作公正、公平。 2.监督小组组长须全程列席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 3.负责处理、核查学校申报人员或其他人员关于学校教师职务评聘的投诉、举报。发现评聘过程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并向区教师职务评聘委员会反映情况。 三、岗位情况 (一)本区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中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须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本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列入新聘任范围。 1.本单位专技职务基本情况,(现有在编在岗的教师数为133人,其中已聘一级教师46人,高级教师10人,初级教师75人,教师岗位未定级2人。) 2.经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研究决定,本单位本年度中级专技职务可申报一级教师52人。 (1)应聘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数时,在审核各应聘人员的有关条件符合规定后,直接确定拟聘人员。(2)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聘人数大于岗位数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评分,从高分往低分排列名次确定拟聘人员,分数相同者,曾经支教过的人员优先聘用;如出现并列名次(同级别)的年幼让年长(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年幼者第二年如有空岗直接聘任或报卷。(3)若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面临退休,在退休的前一次考评中优先照顾。 (二)应聘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自然、劳技、信息科技、德育一、德育二、心理等学科。 四、申报条件 (一)师德修养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行违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教育教学能力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具有比较扎实的所教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较为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1.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须提交一至二篇教科研成果(含教育技术工作总结等),其中一篇须在鉴定有效期内。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必须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在学区、教育集团或各教育指导中心及以上范围交流、出版或获奖。 2.对于任二级教师以来,曾获区级及以上政府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在市教学评比中获等第奖,或在区教学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规定的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教学资源且符合要求的申报者,论文鉴定可不作为申报的前置条件。 (四)工作业绩 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在学校同级专技人员考核中名列前茅。 (五)学历学位 任教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教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应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任职资历 1.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累计满2年;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累计满4年;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学段二级教师岗位任教累计满4年。 2.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到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应有助理级职务任职累计满4年经历,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满1年,并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的聘任条件参加聘任审核。 3.任职资历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 (七)班主任工作经历 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必须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具备博士学位,担任正班主任满1年;具备硕士学位,担任正班主任满2年;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正班主任满4年。 符合以下条件可折算相应正班主任年限: 1.两年副班主任可以折算为1年正班主任年限。 2.每学年带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或运动队次数不少于30次,课时数不少于60学时,可折算相应学年的正班主任年限。 3.内设机构领导及以上干部、工会主席、人事干部、团队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任职年限可折算相应学年的正班主任年限。 (八)普通话水平 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中援藏援疆援青教师、符合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乡村学校教师、特殊学校教师、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教师,申报时普通话水平可放宽至二级乙等;其他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九)继续教育 完成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十)支教教师政策 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 1.到外省市对口地区支教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累计满3年者,可申报聘任一级教师职务。 2.到外省市对口地区支教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的教师,支教期间在当地所撰写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调查报告以及论文或在当地教育系统交流的,可视作在学区或教育集团及以上范围交流。 3.援藏、援疆、援青、援“三州三区”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的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可不作为申报的前置条件,但应有校内交流过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案例、总结等。 4.援藏援疆援青教师,在支教期间,符合本区申报条件的,可结合当年上海市和支教当地的有关政策选择申报地。若在本区申报,不占学校本学年度中级岗位空缺额度。 5.援藏、援疆、援青、援“三州三区”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的教师,在支教期间及支教结束的当年可申请连续申报。 (十一)乡村教师政策 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或从城镇学校交流、支教到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年的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可不作为申报的前置条件,但应有在校内交流过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案例、总结等。 (十二)破格聘任 具备以下条件,且在教育教学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破格推荐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 1.获得区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或获得教学评比市级一等奖者,经学校聘任委员会考评名列前茅,任职资历破格的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2.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获得教学评比市级二等奖、三等奖或区级一等奖者,经学校聘任委员会考评名列前茅,任职资历破格的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 (十三)其他政策 1.对于符合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乡村学校教师、教育集团内流动教师、支教教师、特殊学校教师、强校工程实验校教师的专技职务聘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聘任审核未获通过的教师,一般次年不得连续申报。如新的一年在教育教学业绩或成果方面取得突出贡献,对本区基础教育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由本人申请,且经学校、区教育局推荐可连续申报。 五、聘任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1. 申报人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期间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申报人提交至浦东新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鉴定的教科研成果为“不达标”者; 3.申报人参加浦东新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组织的专业知识水平测试“不达标”者; 4.组织专家分别对课堂教学水平、工作业绩等申报材料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不达标”者。 六、考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学校审核 1.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教师,在2024年9月18日~2024年 9月20日前向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学校教师职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形成《2024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聘任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由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申报材料应在花山三楼会议室公示5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核,鉴定测试 1.区教育职改中心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通过的教师参加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组织的专业知识水平测试,测试结果当年有效。 3.申报教师申报的教科研成果已由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送专业部门查重,并组织专家鉴定。鉴定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三)综合评价,聘任审核 1. 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委员根据拟聘岗位要求,结合申报人员的师德修养、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分别提出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推荐人员名单。 2.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委员数二分之一方可同意推荐。 3.推荐人员名单经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通过。 4.推荐人员名单经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浦东新区教育职改中心。 5.学校上报《_2024__年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工作报告》《_2024_ 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综合评价汇总表》。 6.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依据聘任条件、学校综合评价情况以及聘任程序,投票表决,产生聘任审核结果。 (四)名单公示,学校聘任 1.经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由教育局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审核结果,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任手续。 3.聘任工作完成后,学校整理归档个人申报材料及评审相关材料,并妥善留存备查。 七、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情况 《2024年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办法》经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通过,本聘任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高桥镇小学。若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此聘任办法于2024年9 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在学校校园网公示。 公示期间,反映情况联系人:姚洁 联系电话:58618191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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