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小学第十三届工会换届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区总工会《关于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高桥镇小学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5人,其中设工会主席1人;第十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委员 3人,其中经审委主任1人。经审委主任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推荐1名委员兼任。 二、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实行等额选举,工会主席正式候选人1人,选举1人;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5人,选4人,差额1人;经审委委员实行等额选举,正式候选人 2 人,选举 2 人。 三、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正式名单,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协商、民主推荐产生。 四、参加选举大会的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方能进行。 五、选举大会设监票人3名,其中监票人1名,对发票、投票、点票、计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监票人由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推荐,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大会工作人员(唱票人和计票人)由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确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被提名为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委员、经审委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 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工会委员会主席候选人选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票、经审委委员候选人选票同时下发,选举同时进行。 七、选票上应盖有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印章,没有印章的选票无效。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 八、因病、因事缺席的会员不参加投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大会不设流动票箱。 九、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或弃权,不作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书写选票用钢笔或水笔,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 十、大会投票开始时,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先行投票,随后其他会员依次投票。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票数。收回的每种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 十二、计票工作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工作如遇到特殊情况,由监票人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十三、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员数的半数方能当选。如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在未超过赞成票半数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或者由工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作出减少委员名额的建议,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如工会主席未能选举产生,由单位党组织在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中确定一名临时负责人主持工会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选举。 十四、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按候选人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六、本办法由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高桥镇小学第十三届工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