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2020年“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条线负责人、各位教职员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上海市面向2020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20〕3号),启动并推进本区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根据文件要求,确保学校完成2020年创建的基本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根据学校发展现状,经学校校务会讨论、决议,申报浦东新区2020年“依法治校”示范校。 二、工作安排及完成时限 (一)学习、申报阶段 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梳理办学成效,开展自查、自评,于2020年6月底前向浦东新区小学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申报表,并在校园网公示。 (二)实施阶段 1.2020年6月,在自评基础上,参加由小学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的初审工作,接受专家指导。 2.2020年6月,通过专家指导,对材料进行梳理、完善,接受区教育督导室督学评审与指导。 3.2020年10月,接受终期评审。 (三)总结阶段 做好评审总结、提炼工作,通过评审,以评促建,完善学校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 三、工作要求 1.组建领导小组 成立依法治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条线行政分管领导为组员,负责协调和推进依法治校各项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 组织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解读创建指标。把创建过程作为增强法制观念和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扎实做好依法治校的各项创建工作。 3.关注工作实效 严格根据创建指标体系,关注创建实效,以此促进学校日常工作的规范性。 附: 1. 关于进一步推进2020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浦教发——〔2020〕33号文 2.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依法治校创建指标体系(浦东量化表) 3.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依法治校年度申报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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