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2020年起,本市设立了大中小学(中职校)思政课教师专项岗位津贴,发放对象是指从事思政课教学、在岗在编并正常参加区、校思政课教研活动、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教师。 根据市教委要求,浦东教育局制定了《关于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岗位津贴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学校制订思政课教师专项津贴发放方案,确保专项津贴发放到位。 我校根据《关于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岗位津贴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要求,现将学校将本学期符合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对象名单(详见下图)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前报局组织人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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