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高桥镇小学林罗
来源:曹永健   发布日期:2009-09-24   浏览次数:4295

本学期一开学,报上和网上都发布了国家教育部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师德规范》)的征求意见稿。从1984年10月到2008年6月,已是第4次修改《师德规范》了,这是党和国家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形势的需要,也是当前对我们教师的更高要求。最近结合社工委、社发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学习了新的《师德规范》有以下体会。

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师德规范》它不完全是法律,是道德规范。一个单位,一个行业乃至整个社会要保证正常的运行,最低的要求是守法。只要人人都守法,这个单位,这个行业乃至整个社会才不会出大的问题。但仅仅依靠法律却无法达到行业与社会运转的和谐高度,而人们又是向往和谐的。所以,以行业为主的更高的规则要求就会产生,这就是道德规范要求。法律是人人要遵守的,这是大家的行为底线。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道德却是我们需要追求的人性美的制高点。我们老师要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向更高的道德境界去要求自己,这就是我们一直讲的师德修养,他是一个不断修炼的过程。

二、新的《师德规范》产生的背景

前一次修订《师德规范》的时间是1997年,从原来的6条改为8条。当时是根据我国全面实行的市场经济的特定的条件下,增列了依法治教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等条目,这对当时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注重身教,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乃至转变社会风气起到了积极作用。而后进入新世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从道德规范方面讲,一是2001年中央提出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并举的方针,提出了具体的职业道德规范。二是2002年党的十六大上提出了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要求以增进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突出了职业道德建设(而不光是教育)的重要性。三是中小学生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大的变化。如日益增多的机动车辆,变化无常的天气,逐步激化的利益矛盾,激烈碰撞的各种社会思潮都使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成长安全和精神等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学生自杀事件频频发生,教师对学生的冷暴力行为以及校园伤害事故等也时有报道。四是汶川发生大地震,数以万计的教师在保护学生方面彰显了教师的师德,但也出现了范跑跑之类的连基本人性道德都不具备的教师,以及安徽一所中学出现了见到学生打架致死而不闻不问,麻木不仁,在职不管事,在位不作为的败坏师德的杨不管。五是随着经济社会教育信息科技的发展,在全社会倡导终身学习的文化氛围下,对老师终身学习的要求,成为我们这个行业的必然。教师理应成为终身学习的先行者。因此,2008年6月,在十七大精神指引下,遵循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要求,国家教育部修订了《师德规范》(征求意见稿)

三、新修订的《师德规范》体现了时代对教师的要求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教师的职业行为。在《师德规范》第一条爱国守法中明确规定了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方针,拥护社会主义,这既是《宪法》对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教师政治行为的基本评价标准。在第五条为人师表中,把知荣明辱,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举止文明,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列入条目内容,体现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高度融合。

2、保护学生安全被首次写入《师德规范》。保护学生安全的安全二字可以理解为学生的人身安全、生命安全、精神安全、成长安全等等,其中最根本的是生命安全。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是教师的天职,不分课内课外,教师的责任大于一切,教师的使命高于一切。就是教师应该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保护。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师教会和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保护学生安全的最有效的条件之一。

3、直接地提出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有偿家教是市场经济的一种负面影响,有隐蔽和蔓延的倾向。小学好一点,中学情况可能严重一点,这是社工委几次调查得出的结果。学校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政府对学校投入日益增大,教师的待遇在同类行业中也是排在前面的。对成长中困难学生的补缺补差是教师份内职责所在,如果课内打马虎,课外搞有偿家教,不仅有悖为人师表和教师职业道德,更有悖于公民的道德。所损害的不仅仅是学校和老师的形象,而且是整个社会风气。所以有偿家教应予以坚决的抵制,是教师职业行为的一种禁忌。

4、终身学习的要求作为独立的一项内容列入《师德规范》。在我国全面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进程中,在全社会都倡导终身学习的文化氛围背景下,教师应首先作为终身学习的先行者。这不仅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更是教师成长的内在需求。有一位教育家曾经说过,教师的定义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一旦今日停止成长,明日就将停止教学。身为教师必须学会学习,做一辈子老师必须一辈子学做老师。教师作为社会人的本质是知识人,参与统一培训和自主学习是教师成长的必经之路。终身学习是对教师不断学习、追求新知,在教育观念、知识结构、教育教学能力和自身素质发展方面的具体的职业要求。

5、把实施素质教育列入教书育人条目内容。

实施素质教育第一次写进法律的是2006年国家修改后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作为教师的一种职业行为写入《师德规范》也是第一次。条目中提出的遵循教育规律,塑造学生健全人格,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等对老师的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起到了引导作用。

新修订的《师德规范》中的新的条目内容还很多,如对学生要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等等,不一一列举。

新修订的《师德规范》的核心思想是强调教师的责任和爱心,其基本内容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教师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也是调节教师与学校、与学生、与家长,教师与国家、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需要指出的是:《师德规范》不是对教师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其它各项规章制度。这是因为一所学校要和谐运转,要和谐发展,就必须根据教育的法律法规内容来细化其要求,这就是制度,违反了制度实际上就是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上的某一点。学校规章制度是依据教育法规来制定的,是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保证。

《师德规范》会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发展而不断更新,不会有一次修订就完善的《师德规范》。《师德规范》的要求是要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但这不是全部的目的。促使教师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并在平时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不断地自觉践行,完成教师所应有的各项使命,才是《师德规范》的真正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