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小学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计划 (实施时间:2008年2月—2009年1月)
来源:曹永健   发布日期:2009-09-24   浏览次数:2076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运用党内民主和群众监督的方法解决党内问题,从而加强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更好的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具体安排:

(一)学习阶段(12月15日——12月19日)

1、明确目的意义:

(1)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

(2)是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

(3)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

(4)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客观需要。

2、学习文件:

(1)胡总书记在十七大上作的报告;

(2)十七大修改后的《党章》;

(3)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听取意见阶段:(12月20日——12月26日)

主要内容:每位党员必须征求5位以上群众和3位以上党员的意见。主要征求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和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意见。

(三)自我小结阶段(12月22日——1月4日)

主要要求:对照十七大《党章》,根据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和征求到的意见,联系本职工作在党性修养、团结协作、业务能力、以身作则、服务群众和工作实绩六方面进行自我总结。肯定成绩,找准存在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个人总结写好后(包括民主评议表格)于1月5日交党支部。

(四)民主评议阶段(1月7日——1月16日)

1、支委会成员以个别访谈形式听取党外群众意见。

2、召开党员大会,党员进行自我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自评与互评。

3、召开教代会代表会议,各代表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支委会负责汇总。

4、支部归纳对党员的民主评议意见

(五)组织考察鉴定阶段(1月17日——1月23日)

1、支委会根据党员个人小结,党内外民主评议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每位党员作出组织鉴定。

2、组织鉴定意见必须与每位党员见面,党员要签署本人意见并签名。

三、校长、书记的民主评议和考核已由第一教育署党委进行过了,所以不参加本次党员民主评议。

 

高桥镇小学党支部

200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