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佩华,女,1978年9月出生,学历:本科,2004年7月调至高桥镇小学工作,小学语文一级教师,现任德育教导兼一年级组年级主任,署语文骨干教师。
马佩华同志于2008年2月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009年1月被党支部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同年7月参加社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
马佩华同志自提出入党申请以来,能积极参加支部和行政举办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自觉学习“十七大”精神、《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每季度能主动认真地向党支部写思想、学习、工作汇报,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业务能力强,曾在全署进行过语文学科公开教学展示,获得较高评价。在平时的工作中,能以一个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讲团结、讲合作,顾全大局为做好学校德育工作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争得不少的荣誉。
(2)范文俊,女,1979年11月出生,学历:本科,2001年7月到高桥镇小学工作,小学数学一级教师,现任教五年级毕业班数学。
范文俊同志于2008年5月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009年1月被党支部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同年7月参加社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
范文俊同志自提出入党申请以来,在思想上严以律己,能积极参加支部和行政举办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自觉学习“十七大”精神、《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每季度能主动认真地向党支部写思想、学习、工作汇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中,能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钻研业务,做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让所有学生都进步。曾几次在新区进行数学学科公开教学展示,获得较高评价。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做到谆谆善诱,耐心劝导,耐心教育。在工作中,处处能以一个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起到表率作用。
党支委和党员大会就马佩华、范文俊同志入党问题已多次开会研究,同时也多次听取党内外的意见,根据马佩华、范文俊两位同志在工作中的现实表现,支委会认为她们的入党动机正确,能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已具备发展党员的条件。
现特出示公示,听取广大教职员工对马佩华、范文俊两位同志入党问题的意见。如有意见,可直接向校党支部或党员反映。公示期于12月29日至12月31日止。
高桥镇小学党支部
200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