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支部讨论决定,同意将我校团支部的“展青年风采,扬文明新风”作为新区集体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材料,吴宏老师的“优秀民警的贤内助”作为新区个人集体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材料一并上报第一教育署党委审批。
特此祝贺!
高桥镇小学党支部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