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学习《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参加网上知识竞赛的通知
来源:邵骏   发布日期:2011-05-04   浏览次数:868

关于教职工学习《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参加网上知识竞赛的通知

全体工会会员:

  为了营造学习宣传《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下简称《条例》)的良好氛围,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上海市总工会要求开展全市职工学习《条例》的通知。同时,要求各基层单位在学习《条例》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网上知识竞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  参赛对象:

浦东新区企事业单位职工

二、  参赛内容:

竞赛题出自《条例》,共50题,满分100分。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判断题三种。

三、  参赛时间:

我校职工请在512日前完成。

四、  参赛代码:

浦东新区职工参赛代码为001

五、  参赛方式:

1、     登录上海工会网(http://www.shzgh.org)

东方网(http://www.esatday.com) 

上海经信党建网(http://www.shjxdw.cn)

来博网(http://www.labour-daily.cn)之一进入竞赛页面。

2、     参赛者只有一次机会,限时45分钟。

 

 

高桥镇小学    工会

201154

附件1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