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院享受新区统筹医疗补助的通知 老师们: 在职教职员工每人有两份住院医疗补助: 1、《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由个人申请理赔。 2、《新区统筹医疗补助》,需集体申请办理。 现在《新区统筹医疗补助》开始办理,请在2012年4月至今有住院过的教职员工,携带住院发票,到邵骏老师处登记个人申报表,以便集体理赔。 具体操作: 1、 首先进行《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的个人理赔,到邵骏老师处领取申请表,自己前往社保中心(张杨路、大同路桥下)。原因是它只需要住院发票的复印件。 2、 然后携带住院发票原件,到邵骏老师处填写《新区统筹医疗补助》个人申请表,单位集中后前往新区医保中心申请集体理赔。 由于申请理赔有一定的时间节点,请需要理赔的老师于3月5日之前到邵骏老师处办理手续。 高桥镇小学工会 2013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