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交流、自评改期的通知
来源:马佩华   发布日期:2009-11-30   浏览次数:1179

各位班主任老师:

    原定于本周三的班主任工作交流、自评活动改期为11月30日(星期一)中午12:05进行,请您安排好班级工作准时出席。一——三年级在三楼会议室,由马佩华老师负责;四、五年级在大队部,由马林妹老师负责。请在交流后上交《班主任学期工作小结》,同时对工作进行自评。

    请大家相互转告,谢谢!

 

综合管理处(一)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