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署、各中小学: 为贯彻国家和市、区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市、区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落实教育部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规定和意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促进班主任专业发展,根据《关于评选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的通知》(沪教奖基[2016]第06号),决定在2016年开展浦东新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浦东新区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在岗的班主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 评选浦东新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共124名,从中遴选出市级优秀班主任候选人24名。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有坚定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创新;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努力做好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获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认可。 2.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含5年),建班育人成绩突出,近5年来,本人或所带班集体曾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称号。 3.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创造性地做好班主任工作,近5年来曾在署级以上(含署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署级以上(含署级)科研成果奖。 4.具有崇高的师德、精湛的教育艺术、公认的育人实效、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三、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的材料 1.浦东新区优秀班主任申报表(见附件2); 2.特色经验总结(3000字以内); 3.荣誉证书及发表文章的复印件; 4.浦东新区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注意:此表申报个人和教育署汇总时都需要填写。 请有意向参评的班主任老师准备好以上材料,上交到学生部。截止日期5月9日。 高桥镇小学学生部 2016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