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评选浦东新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来源:马佩华   发布日期:2018-04-02   浏览次数:1520

 

各教育署、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中小学班主任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指导下,根据《关于评选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的通知》(沪教奖基[2018]第03号)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浦东

新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浦东新区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在职在岗的班主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

评选浦东新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共124名(各教育署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有坚定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创新;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努力做好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获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认可。

2.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含5年),建班育人成绩突出,近5年来,本人或所带班集体曾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称号。    

3.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创造性地做好班主任工作。近5年来曾在署级以上(含署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署级以上(含署级)德育科研成果奖。

 4.具有崇高的师德、精湛的教育艺术、公认的育人实效、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评优机制。

(一)学校推荐

各中小学根据评选标准及条件,择优推荐班主任参评,每校推荐1名(多校区的学校原则上可按校区数上报)。于4月20日(星期五)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属教育署业务二科。

(二)教育署初评

各教育署应按通知要求,根据评选标准和条件组织本署优秀班主任初评工作,于4月30日(星期一)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浦东新区教育局德育处。

(三)区级评审

浦东新区教育局德育处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表彰人选并择优推送市级优秀班主任参评。上述名单在浦东教育门户网站公示一周。公示结束以及区级审定后,正式表彰命名。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的材料

1.浦东新区优秀班主任申报表(见附件2);

2.特色经验总结(3000字以内);

3.荣誉证书及发表文章的复印件;

 

请符合条件的班主任老师积极申报,4月16日前将材料发马佩华老师内网,谢谢!

高桥镇小学

2018年4月

附件1附件2:浦东新区优秀班主任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