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通知
来源:姚洁   发布日期:2009-11-13   浏览次数:1035

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请你们注意,请留意教发院下发的通知,如有课程需要盖章的,于11月20日之前将相关文件材料交师训员处。

教发院通知:关于办理2009年秋季教师培训课程开课证明等有关事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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