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来源:王惠华 发布日期:2009-12-04 浏览次数:1081
各位教职工:
凡09年有小孩托费的教职工,请在本月7日——11日(下周内)到财务室报销,过期不报的作自动放弃。
高桥镇小学
200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