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来源:王惠华   发布日期:2009-12-04   浏览次数:1081

各位教职工:

        凡09年有小孩托费的教职工,请在本月7日——11日(下周内)到财务室报销,过期不报的作自动放弃。

高桥镇小学

200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