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职)小学、幼儿园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沪教委人〔2007〕78号)、《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文件》(社发局2007年10月)和《浦东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2005——2007学年)行动计划》,通过远程培训手段,创新培训方式,缓解工学矛盾,提高教师学习的自主性和灵活性,进一步提升培训的质量和效益,浦东教发院将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培训。为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继续发挥浦东教发院教师和基层学校高端教师在全区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现组织2010年春季浦东新区(北片)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助学教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浦东新区(北片)教发院教师、名师工作室、培训基地负责人、特级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以及郊区学校区级骨干教师。
二、申报方式
1、采用书面申报方式,请各校师训专管员下载“2010年春季浦东新区(北片)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目录”(见附件一)和“2010年春季浦东新区(北片)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助学教师申请报名表”(见附件二),指导本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相关课程的助学教师,请学校审核后由师训专管员进行统一登记。
2、师训专管员于2010年4月15日——4月16日将报名表交到浦东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教发院培训部教务处网络课程邮箱jiaowuchzx@163.com,邮件请注明“**学校助教申报”。
3、为保证培训助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校师训专管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节点内,抓紧通知相关教师申报,逾期不能申报。
4、对课程内容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58894183*8027,金老师;递交报名表如有疑问,可拨打教务处电话:58814183,沈老师。
三、报名确认
1、各相关教师的申报情况,由我院教师专业培训部负责审核,择优录取,4月19日公布录取结果,请各位申报教师注意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2、被录取的教师需在4月21日左右在浦东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接受助学教师培训。
四、网上助学时间
2010年5月10日——6月30日
五、助学教师职责与权利
1、每门课程助学约100名学员,指导和管理学员完成相关学习任务。
2、在培训过程中,根据课程学习进度通知学员参加“班级论坛”中的主题讨论,引导学员开展讨论,每周至少要浏览“班级论坛”2-3次,对于问题贴需及时进行回复,要让学员感觉到教师的关注和积极参与以及个性化的指导。
3、在培训过程中,按时间节点发布1次作业。在作业提交后1周内,对学员的作业进行认真的评价,评选出优秀作业,并实现共享。
4、助学教师完成工作,教发院培训部将根据相关课程的课时,作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开设240课程给予登记开课课时,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报酬。
附件一:2010年春季浦东新区(北片)教.xls
附件二:网络课程助学教师申报表.xls
特此通知。
注:我校区级学科带头人、区骨干,如十一五分数不够,或本年度考核分数不到的,请抓紧到师训员处报名,并选择好要上的课程名称。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培训部
201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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