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沪教委人〔2007〕78号)、《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文件》(社发局2007年10月)和《浦东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2005——2007学年)行动计划》,通过远程培训手段,创新培训方式,缓解工学矛盾,提高教师学习的自主性和灵活性,进一步提升培训的质量和效益,浦东教发院将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培训。现将“2010年春季浦东新区(北片)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一)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及时组织教师选报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浦东新区北片“十一五”教师职务培训对象(2010年12月31日后退休的教师)。
二、报名方式
1、采用书面报名方式,请各校师训专管员下载“2010年春季浦东新区(北片)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一)和“2010年春季浦东新区(北片)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报名表”(见附件二),指导教师认真选报相关课程,请学校审核后由师训专管员进行统一登记。
2、师训专管员于2010年4月19日——4月20日将报名表交到浦东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教发院培训部教务处邮箱jiaowuchzx@163.com,邮件请注明“**学校网络课程报名”。
3、为保证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请各校师训专管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节点内,抓紧通知教师报名,逾期不能报名。
4、对课程内容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58894183*8027,金老师;递交报名表如有疑问,可拨打教务处电话:58814183,沈老师。
三、报名确认
1、各学校教师的报名情况,由我院教师专业培训部负责审核,4月29日左右公布录取结果,请学校师训专管员及时查看并下载录取名单,并将结果告知相关教师。
2、被录取的教师需在正式培训前查阅在线培训的相关说明和指导材料,了解在线学习的操作方法。
四、教师网上学习时间
2010年5月10日——6月30日(被录取的教师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相应课程的网上学习任务,接受助学导师的过程管理与考核)。
五、学习方式
通过浦东新区“在线培训平台”进行网上学习。
六、注意事项
1、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
2、教师报名后,部分课程可能因选报人数太少而不能开班,或因选报人数超过限额而无法录取部分教师。敬请报名的教师关注自己的录取情况。
3、请各学校注意执行原有的有关文件规定:已经学习过的课程,不能再次报名学习,否则不能记载学分。参加语文、数学或英语专项培训的教师,培训合格后可获得选修学分22分(专业选修11学分和通识选修11学分);参加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的教师,培训合格可获得选修学分12学分(专业选修、通识选修各6学分)。其它专项培训,按8课时记1学分,也可获相应学分。一些可以抵冲与免修的情况,可以参照白皮书《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文件汇编》“学分认定的若干规定”计算。请师训专管员指导这些老师对照“十一五”选修学分要求(初中级职称教师12学分,高级职称教师22学分),酌情选报本次培训课程,避免重复培训。
附件一:2010年春季浦东新区(北片)教1.xls
附件二:全区网络课程报名表.xls
注:哪些老师十一五学分不够的,可以到师训员处申报网络上的学习课程。注意截止时间,请抓紧报名。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培训部
2010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