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0年全国中小学说课专场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徐伟群   发布日期:2010-05-11   浏览次数:1086

关于参加由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举办的

2010年全国中小学说课专场展示活动”的通知

浦东新区各中小学:

根据上海市电化教育馆的通知要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信息技术推广部组织本区中小学参加由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举办的“2010年全国中小学说课专场展示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分“说课光盘”和“说课稿”两个参赛项目。各教育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说课光盘”包含“说课稿”和“说课视频内容”。获奖的“说课光盘”可推荐到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栏目中播放,并由播放单位出具“播放证书”。)

各参赛学校于520以前,将报名表格填写后报送信息技术推广部(枣庄路65810309室曹燕华老师收,电话:50500226*8207,邮编:200136)。信息技术推广部拟于5月下旬组织有关准备参赛的学校进行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

报送参赛的“说课光盘”或“说课搞”须于615之前送信息技术推广部(地址收件人同上)。教发院信息技术推广部将于6月中旬对各学校报送的光盘和材料进行技术测定和编号。6月下旬统一报选全国组委会进行评选。

说课要求:

1)说课时间:须是一个课时的完整教学内容,说课阐述和演示时间1020分钟;

2)教材要求:九年义务教育19年级、高中13年级学科教学内容(教材版本不限,但必须为现行教学材料);

3)“说课光盘”:说课(录像)光盘要求为DVD光盘形式,画面无明显抖动,声音清晰,便于播放,光盘标签上注明课题、年级、版本、学校、说课教师和制作教师。

邮寄报送材料清单:个人报名表,说课光盘,说课稿一式3份;

4)“说课稿”: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给青年教师和农村边远山区教师更多展示自己的机会,活动组委会单独进行说课稿的评选。

说课稿要求:文字不得少于1500字,页面大小为A4,课题用小2号宋体、加粗、居中,年级、版本、学校及教师姓名用4号楷体、居中,正文用小4号仿宋体,行距1.5倍。

邮寄报送材料清单:个人报名表,说课稿一式3份。

评选事宜:

1)对报送全国进行评比的项目由全国组委会(主办方)授予相应的奖牌和证书。

2)对本区教育单位组织得力,参赛作品获奖比例高的学校,由本区授予“优秀组织奖”证书。

注明事项:

1)本区组织的报选、技术测定指导和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送全国进行评选的项目由各参赛学校直接汇款到全国组委会(主办方),由主办方出具回执和发票。(汇款地址、汇款方式等请参阅附件一)

3)“说课稿”由参赛学校自行制定。

 

附件一: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协会的评比通知

附件二:上海市电化教育馆转发的评选通知

附件三:参赛学校的报名表格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信息技术推广部

                              2010-4-19

请有此意向的老师到沈锷处报名。时间截点5/15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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