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职)小学、幼儿园: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期“上海市普教系统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项目”的通知》(沪教委人[2010]37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近期将开展“上海市普教系统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我区开展此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名额
优秀青年校长后备人选选拔范围为:浦东新区教育局管理的中(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正职校长,且有5年以上学校校级管理经历。
优秀青年教师后备人选选拔范围为: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具备申报2010年度浦东新区骨干教师条件和资格的教师。
已列入上海市“名校长、名师”后备人选和第一批“优青项目”后备人选的,不再列入本次推荐范围。
根据市教委分配名额,浦东新区本次可推荐优秀青年校长14名、优秀青年教师48名。
二、选拔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向具备资格的教师传达选拔通知。
2、个人申报:根据选拔条件与要求,个人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将材料交到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3、区内评审:浦东新区教育局委托浦东教发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和现场答辩,提出候选名单。
4、推荐上报: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经浦东新区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审定,报市培养工程办公室。
三、申报人提交材料
1、《上海市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评审答辩时间初定为6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务必填写所有联系方式)。
2、申报者本人的论文和论著:①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文章复印件(发表的刊物如为书籍,另需提交版权页复印件);②论著,论著封面、目录、参与编写部分和版权页复印件。
3、申报者本人的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
论文、论著和荣誉证书只需复印件一式一份,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①封面(样式见附件3)、②目录、③论文和论著、④荣誉(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均需2007年1月1日以后。
四、提交时间和地点
申报人将材料报所在学校,学校审核申报材料,统一档案袋,档案袋上方需贴标签(样式见附件4),并在标签上加盖学校公章。学校统一将申报材料于6月11日前交至教发院。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北片学校请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发院骨干室(浦三路385号1308室)金学成(电话:58894183*8029);南片学校请将申报材料交至原南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惠南镇车站南路3号1202室)赵明艳(电话:5800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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