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社团计划及环保方案和绘画作品的上交
来源:万晓春   发布日期:2010-11-11   浏览次数:1036

各位老师,两项温馨提示:社团计划及浦东新区青少年环境小卫士活动环保方案和绘画作品的上交!

 1、社团执教老师请于11月15日前用校内文件传送上交社团兴趣班活动计划表一份(表十)至万晓春老师,文件名请写清社团编号、执教老师姓名,设置在一页上,活动计划中写好本学期教学的主要内容。

 2、请同学们将方案设计好,交班主任老师,由班主任老师于11月15日前以班级姓名为文件名通过内网发送徐海燕老师处,学校将在获奖的学生中推选五份设计方案参与新区的方案评比;绘画作品于11月15日前交美术组张磊老师,并填写好参赛表格。

                谢谢配合!具体详见最新公告的通知!

                        高桥镇小学

201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