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推荐评选第十八届“上海市好苗苗”的通知
来源:姚洁   发布日期:2010-11-19   浏览次数:1409

各基层少先队组织:

少先队是党的幼儿,儿童团是少先队的预备队。为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展示广大儿童团员健康向上、活泼进取的时代风貌,进一步引导他们从小听党的话,做祖国的好苗苗。市少工委办公室、《少年日报·儿童周刊》编辑部决定于今年124日第二十五届小红星儿童节,联合表彰第十八届“上海市好苗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题

听党的话  做祖国的好苗苗

二、评选范围

在校的二、三年级儿童团员、少先队员

三、评选条件

1、做到爱红星、爱学习、爱师长、爱同学、爱劳动。

2、热爱儿童团集体,积极参加儿童团的各项活动。

3、为小红星争光,达到雏鹰争章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少先队上海市工作委员会

2、承办单位:上海市少工委办公室

少年报社《少年日报·儿童周刊》编辑部

五、评选程序

1、校级评选。以民主推荐为原则,儿童团中队推荐,少先队大队评定审核。优秀者经学校公示后,推荐至浦东新区教育署少工委评选。

2、教育署少工委评选。教育署少工委组织评审,推荐优秀者至浦东新区少工委。优秀者材料排序,排在第一位的推荐为“十佳好苗苗”候选人。

3、区级评选。浦东新区少工委将组织专家开展审核,并最终产生浦东新区推荐为“上海市好苗苗”候选人名单,经区公示(3个工作日)后参加市级终评。

 

六、时间安排

11123日前   基层学校少先队组织上报候选人推荐至教育署少工委我校请要申报的于1123日中午交综合办一,姚老师处。

21125日前   各教育署组织评审并推荐候选人上报区少工委

31128日前   区少工委组织评审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

 

七、评选要求

1、“上海市好苗苗”候选人,表格一式两份,盖学校公章,主要事迹400字左右,不附页。纸张大小16开,左边2.5CM,字体仿宋4号,行距25磅。

2、推荐“十佳好苗苗”候选人,表格一式两份,盖学校公章,主要事迹2000左右,需附页,纸张要求同上。

3、教育署汇总上报时,请将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及推荐候选人原始表一并上交区少工委办公室。

4、“十佳好苗苗”候选人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字数2000字左右,一式10份;(2)纸张大小16开,左边距2.5CM,字体仿宋4号,行距25磅;(3)近期戴红绿领巾生活照一张,反面写好姓名与学校;(4文字材料和生活照的电子稿请发至shsytw503@126.com,主题写明“十佳好苗苗评选”。

区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翟迎迎  联系电话58877988*5025

邮箱:shsytw503@126.com

 

 

 

 

:第十八届百名“上海市好苗苗”登记表

 

 

 

 

 

 

特此通知。

 

 

 

 

 

 

 

新区少工委办公室

20101118

 

 

 

:

第十八届百名“上海市好苗苗”登记表

区(县、局)

 

学校

 

中队

 

性别

 

姓名

 

职务

 

特长

 

已获得哪几枚必修章

 

曾获得的其它奖章

 

曾受何

种奖励

 

家庭成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迹(不需要另外附页)

 

学校意见

 

 

     

区(县、局)少工委意见

 

 

     

市少工委意见

 

 

     

 

 

 

 

 

 

 

 

 

 

 

 

注:(1)此表打印16K纸张,表格请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分存市、区少工委办公室;

2)附页请用16K纸张。

  

附件1关于浦东新区推荐评选第十八届“上海市好苗苗“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