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业务档案温馨提示
来源:骆海妹   发布日期:2011-01-11   浏览次数:716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在教师本人手中的教师业务档案,请

 

120日前由工会小组长收齐交综合办公室骆老师处。

 

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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