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来源:姚洁 发布日期:2011-02-17 浏览次数:983
各位护导老师注意:
新学期又开始了,请每位有护导任务的老师,佩戴好
护导标志
准时到岗,如
护导标志
遗失了的,请到综合办一姚老师处再领取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