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浦东新区教育国际化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适应教育国际化要求的校长和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浦东新区教育局将于“十二·五”期间分期、分批组织校长(书记)和教师赴境外进行培训。2011年计划安排50名校长和100名教师参加境外培训,分别安排见下表:
序号 |
培训对象 |
培训地 |
培训时间 |
遴选人数 |
1 |
中学校长 |
美国 |
三个月 |
10名 |
2 |
中学校长 |
美国 |
六周 |
20名 |
3 |
小学校长 |
英国 |
六周 |
20名 |
4 |
英语教师 |
英国 |
四周 |
60名 |
5 |
中学理科(数学、物理、化学)教师 |
美国 |
四周 |
20名 |
6 |
中学语文教师 |
台湾地区 |
四周 |
20名 |
请符合“浦东新区2011年校长境外培训遴选办法”(附件1)或“浦东新区2011年教师境外培训遴选办法”(附件2)规定条件,且有意参训的校长或教师填妥相关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准备好申报材料(见相关“遴选办法”),于2011年3月1日前上交至相应办公室。
1. 校长培训申请者,请将材料交至: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干训办公室(峨山路180弄13号1212室)。
联系人:杨建荣、艾琼,联系电话:50948151
2. 教师培训申请者,请将材料交至: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培训部(浦三路385号1号楼1118室)。
联系人:虞卫人、沈磊,联系电话:58895560、58814183-8003
特此通知
附件1 浦东新区2011年校长境外培训遴选办法
附件2 浦东新区2011年教师境外培训遴选办法
附件3 浦东新区校长境外培训申请表
附件4 浦东新区教师境外培训申请表
浦东新区教育局境外培训遴选工作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
附件1
浦东新区2011年校长境外培训遴选办法
深入贯彻《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适应“创新浦东、和谐浦东、国际化浦东”建设需要,立足于浦东国际化的战略定位,按照《浦东新区2011年校长教师境外培训项目总体方案》和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与教育发展战略总体目标要求,为遴选出一批在教育国际对话与国际交流方面具有发展潜力,未来能引领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方向的教师,特制定此办法。
一、遴选原则
从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遴选,高起点、严要求、重实效,滚动发展,动态管理。
二、遴选范围
浦东新区公办中小学(含职校)校长、书记。
三、申报条件
1. 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2.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具备中学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4. 任校级领导年限一般应在5年以上。
5. 具有一定的英语对话与交流能力,能适应出国培训要求。
6. 最近5年内未参加过境外培训。
7. 市名校长后备学员、市优青校长、区校长基地学员优先考虑。
四、遴选标准
1.政治思想与师德修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风范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教育。
2.办学思想: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并在办学中得到体现,形成独特的办学风格和特色。能与学校办学实践结合。
3.教育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4.办学能力:学校办学水平得到教育行政部门与所在社区认可。
五、遴选程序
1.申报:报名采取自主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凡达到遴选标准的人员,均可向局遴选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2.初选:由局遴选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导和专家对申报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提出初步确定人员名单。
3.审定:由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初步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正式人员名单。
六、保障机制
成立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浦东新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职能部门及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署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下设遴选工作办公室。由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任主任,分管院长任副主任,培训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
七、申报材料
(一) 境外培训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 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1. 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2. 论文和论著:①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文章复印件(发表的刊物如为书籍,另需提交版权页复印件);②论著,论著封面、目录、参与编写部分和版权页复印件。
3.荣誉证书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只需一份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①封面、②目录、③学历和职称证书、④论文和论著、⑤荣誉证书。其中④⑤两项发表或获得时间应为2007年1月1日之后
浦东新区教育局境外培训遴选工作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
附件2
浦东新区2011年教师境外培训遴选办法
深入贯彻《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适应“创新浦东、和谐浦东、国际化浦东”建设需要,立足于浦东国际化的战略定位,按照《浦东新区2011年校长教师境外培训项目总体方案》和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与教育发展战略总体目标要求,为遴选出一批在教育国际对话与国际交流方面具有发展潜力,未来能引领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方向的教师,特制定此办法。
一、遴选原则
从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遴选,高起点、严要求、重实效,滚动发展,动态管理。
二、遴选范围
浦东新区公办中小学(含职校)在职的英语、中学语文、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学科的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特级教师、上海市名师后备、市优青教师、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其后备教师、青年明星教师,以及其他在新区教育教学领域做出较大贡献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
三、申报条件
1. 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2.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最近5年内未参加过境外培训。
4. 英语教师和理科(数学、物理、化学)教师须具备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
5.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6. 在本职岗位上业务考核成绩优良,在所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成绩显著。
四、遴选程序
1.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由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教师的申报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学校上报局遴选工作办公室。
2.评审
由局遴选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其中,英语教师和理科教师(数、理、化)须参加由局遴选工作办公室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语文教师须参加专家答辩。遴选工作办公室形成初审名单,上报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3.审定
由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人员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正式人员名单。
五、保障机制
成立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浦东新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职能部门及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署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下设遴选工作办公室。由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任主任,分管院长任副主任,教发院培训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
六、申报材料
(一)境外培训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1. 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2. 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特级教师、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其后备教师、青年明星教师等证书复印件(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需提供2010年的证书)。
3.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获得时间应为2007年1月1日之后)。
“相关证明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①封面、②目录、③学历和职称证书、④骨干教师等证书、⑤论文或其他荣誉证书。
浦东新区教育局境外培训遴选工作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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