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员工作 1.督促、检查带教导师及时、完整地填写见习教师《手册》中各类评语。 2.基地学校应根据见习教师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对每名见习教师进行评价,填写在见习教师《手册》内(中小学P138;幼教P101);具体各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评定应根据见习教师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一般不超过40%。 3.基地学校根据《手册》内的聘任学校的评价和基地学校的评价,准确无误地填入《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注意样表的Excel格式不能更改)。《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按要求填写好后,需学员核对、签字确认。教师资格证和学前教育上岗证的复印件,需要在基地学校查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基地学校公章,订在汇总表后面一起上交。 4.完成见习教师学员全部考核工作后,须有专人将《手册》及时返还至聘任学校,由聘任学校将《手册》存入见习教师本人的教师业务档案。 “合格证书”办理的流程为:(1)基地学校初审并向本区县提交基本信息;(2)区县审核并向市教委提交合格名单;(3)市教委终审并向区县反馈“合格证书”办理结果;(4)区县向基地学校反馈“合格证书”办理结果;(5)基地学校向聘任学校反馈“合格证书”结果。“合格证书”办理的具体时间节点,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通知。 5、填写附表一,学员信息汇总表,然后发送至师训员姚老师,另外上交一份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截止时间5月11日下班前。 二、带教导师工作要求 1.基地学校的带教导师区级带教证明 基地学校根据每一位签约的带教导师(1位见习教师学员签约的带教导师不超过2位)的实际带教工作,做好他们的区级带教证明材料的填写及上报工作。区级带教证明一式两份(附件2)和基地学校见习教师带教情况汇总表(附件3)统一交项目组审核盖章(材料上交时间详见“基地学校上交材料日程安排表”)。 2.基地学校的带教导师区级公开课认定 基地学校带教导师区级公开课申报办法:每位签约的带教导师(1位见习教师学员的签约带教导师不超过2位)面向见习教师学员展示的公开教学,可以申报1节区级公开课,特殊情况(须基地学校领导小组事先书面申请,征得项目组同意且派人听过的示范课)可以申报2节。 申报时,请填写《浦东新区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4),此表由听课的评议人(须为基地学校的领导小组成员和教研组长,我校语文学科:黄琼签字、数学:徐伟群签字、英语:俞明华签字、综合:万晓春签字、班主任:马佩华签字。)填写一式两份(要求完整),交基地学校审核、盖章(校内设机构章无效),与所附的本节课授课人的教学设计、教后反思(各一份)等材料一并在培训任务完成后,由基地学校交项目组审核(材料上交时间详见“基地学校上交材料日程安排表”)。凡审核通过的,加盖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公章,认定为区级公开课。 为配合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此两件材料提交时间与其他考核材料不同,请注意提交时间节点。 3.基地学校带教导师科研学分鉴定申请(自愿申报学分,如果自己的十三五培训分足够的,也可不申请) 基地学校应积极鼓励带教导师结合本学科的带教特点,撰写《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案例》(附件5),经项目组审核后,可为带教导师申请认定区级科研学分2分。基地学校需填写《区级科研学分申请汇总表》(附件6)。 4.基地学校的带教导师推优工作 为鼓励认真履职、用心带教的优秀导师,项目组将对带教成绩突出的导师颁发优秀导师证书。请各基地学校参照《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工作指导意见》(附件7),制订符合本基地培训工作实际的推优标准、方案及奖励办法,客观、公正地开展推优工作。基地需填写《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汇总表》(附件8),按时上交到项目组。 导师的带教证明工作1及公开课证明材料工作2,将电子的打包成“某某导师材料”,于5月11日下班前,上传至师训员姚老师内网。纸质材料也同时上交到综合办二姚老师处。申请科研学分工作3和推优工作4,等具体通知再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