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市教委、市教育评估院有关通知,2018年度上海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正式开始。今年的申报流程与往年基本相同,具体可参照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附件1)。现结合今年的申报要求及我区的实际情况,简要通知如下: 1、申报网站: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http://www.seei.edu.sh.cn进入“申报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系统。 2、查看或下载“操作说明”,包括“申报教师操作手册”和“学校管理员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流程和填写要求都可在此查阅。 3、各学校人事干部重点参照《教科研成果鉴定要求和程序》(附件2),审核申报教师提交论文是否符合规格;网上上传的电子稿与原件内容是否一致(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段落、句子);电子稿内需隐去单位名称及申报者姓名;电子稿内容最后请注明“发表/交流日期:××年×月”。 4、若教科研成果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需上网查询并打印有效凭证,查询结果中的有关信息必须与成果相一致。具体查询方法请参考《正式发表类的教科研成果相关规范和要求》(附件9)。 所有“视作正式出版刊物目录”(附件7)中的期刊,都只能算视作发表,不能算正式发表。所以在填写鉴定表的时候要勾“视作发表”,不能勾“出版”,因此也不需要提供有关证明。 特别提醒:根据市教育评估院下发的《正式发表类的教科研成果相关规范和要求》中“正式出版物的认定方法”,《当代教育家 浦东教育》属于视作发表刊物,请在“视作发表”中打勾。 5、在网上申报时请将上传文件的文件名保存为论文题目(勿出现本人工作单位和姓名),以防重名导致上传失败。 6、关于2018年高级论文鉴定的新规定: (1)根据沪教委规【2018】4号文件规定,“其他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含校本及以上课程、通过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的自创教学资源等)”也可作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申报鉴定,具体申报要求参照《关于<上海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中‘其他较高水平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相关内容的说明(试行)》”(附件10)执行。 (2)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课题等各类成果)如非本人独立完成,需填写《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附件3)。 (3)教科研成果如果是专著或教材,需提交一式三份原件,不再提交1000字内容摘要。具体操作方式见《教科研成果鉴定要求和程序》(附件2)。 (4)网上提交的成果均以PDF或WORD格式提交。不可提交照片扫描版或扫描版转的PDF,并隐去个人相关信息。 (5)中国知网等四大数据库网站可查询正式发表的期刊及文章的收录情况。查询方法见《中国知网等主要数据库收录查询方法》(附件9)。 7、提交材料: (1)《申报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两份(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封面,另一份装订在论文原件上)。 (2)教科研成果原件一份,首页为《申报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连同相关证明装订成一份完整材料。 (3)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4)2018年申报高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8、时间安排: (1)6月14日-6月19日,申报教师网上申报,学校审核。 (2)6月19日-6月20日(周二、周三),职改办现场受理申报材料,地点:职改办五楼受理大厅。 (3)6月21日-6月29日,职改办审核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 9、各学校“用户名”(附件5)没变,密码“111111”;学校名称如有更名,或有新开办学校,请于6月14日之前将有关信息发送至人事外网教育职改办邮箱。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按时间节点抓紧报来。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2、教科研成果鉴定要求和程序 3、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 4、2018年申报高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汇总表 5、浦东各学校用户名 6、学校变更或新增情况表 7、视作正式出版刊物目录 8、操作说明 9、正式发表类的教科研成果相关规范和要求 10、其他较高水平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相关内容的说明及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