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发院、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中小学(中职校)、幼儿园: 浦东新区第五届教师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人[2004]127号)精神,决定组建新一届 “上海市浦东新区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技职务任职资格聘任审核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任职资格聘任审核委员会”、“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浦东)”。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来自各级各类学校,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推荐专家库人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备勤勉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协作能力,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地区、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推荐小学、幼儿园学段专家,年龄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中级职务。 3、身体健康,具有丰富的评审工作经验,能积极配合参与有关评审工作。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特级校长、教育功臣,可优先推荐。原则上推荐的专家至少承担一届评委(3年)。鼓励推荐符合相关要求、45岁左右的年轻专家参与评审。 二、推荐学科 中级职务-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科技、德育、职业教育、心理、校外教育、社区教育。 中级职务-小学幼儿园: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自然、劳技、信息科技、品社、德育、心理、特殊教育、校外教育、学前教育。 高级职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德育、教育管理、音乐、体育、美术、地理、生物、信息科技、劳技、教育科研与心理、跨学科教育、职业教育、校外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社区教育。 三、推荐人数 市重点、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国家级重点职校)原则上不超过5名; 区重点、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重点职校)原则上不超过3名; 一般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的中学部)50班及以上原则上为3名,30班——50班原则上为2名,30班以下原则上为1名; 小学(含九年一贯制中的小学部)30班以上原则上为2名,30班以下原则上为1名; 市示范幼儿园原则上为 2名,其他幼儿园原则上为1名; 青少年活动中心原则上为2名; 教发院原则上为6名。 四、推荐流程 1、各单位公布推荐条件,由个人申报,单位根据推荐条件确定推荐人选。 2、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报区教育职改办汇总审核。 3、区教育职改办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按学科汇总审核,初步确定入库人选,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审核、备案,确定专家库成员名单。 4、向专家库成员颁发聘书。 5、向市教育评估院、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部分专家。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件组织开展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发挥推荐与选拔工作的导向作用,真正把觉悟高、业务强的专家推选出来。 2、请我校愿意申报的人员,填写好表格后,电子表格于3月11日前传人事姚老师内网。各单位于3月15日 (周五)前将“推荐表”纸质稿及电子稿交职改办。电子稿名称以“单位编码+姓名+学科”命名,发邮箱:zhushanwen8991@126.com;纸质稿可快递至“浦电路86号706室职改办收”,联系电话:68883390。 3、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次评审前,区教育职改办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评审专家人选。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积极支持本单位的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浦东新区教育职改办 2019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