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动宗旨 自1995年开始,在当时的市、局领导陈至立、袁采的支持下,由民间自觉发起并自发筹资表彰的、两年一届的上海市“金爱心学生、集体”评选活动,已连续开展了12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扬,亦得到了市教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一开始便将此项荣誉列入学生品德考察的重要内容。 多年来“金爱心”精神的倡导与弘扬,对学校及社会道德文明的建设,起着良好的作用。具有金子般爱心的学生已逐渐成为中小学生学习的榜样。在当今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和道德教育的呼声中,今年“第13届金爱心学生、集体的评选”,必将把德育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二. 活动口号 金爱心在行动! 三. 评选范围 本市中、小、特、职各类学校内,具有金子般爱心的学生和班集体。 四、评选条件 金爱心学生 1. 自爱自强、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爱父母、爱师长、爱同学、爱邻人、爱一切需要帮助的人,扶难助困;爱集体、爱社区、爱国家,勇于奉献;有突出表现,有感人事迹的学生。 2. 在爱的表现中,有自觉自主的行动、较高的精神境界,无私心并持之以恒。 金爱心集体(班级) 1 指以班级 为单位的集体。 2. 该集体中,大多数成员 均有 实实在在的爱心行动。 3 作为一个整体在社会中付出爱,取得社会的积极反响和好评。 4 具有良好的学风、班风。 五. 材料要求 1 以 具体事例 为主要书写方法,着重细节描述。 2 候选人(班级)仅接受小学三年级(包括)以上。 3 必须是真人真事,写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详细过程,感人的深度、数量。杜绝从网上抄袭。 4 不写空话、大话,避免品德评语式、报告式、总结式材料。 5 3000字以内。(内网传送至王怡婷老师) 6、格式:宋体,小四,行距:固定值20 六、推举时间 即日起——5月28日截止 高桥镇小学大队部 2019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