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金爱心学生、集体”评选通知
来源:王怡婷   发布日期:2019-05-24   浏览次数:386

 

一.    活动宗旨

 自1995年开始,在当时的市、局领导陈至立、袁采的支持下,由民间自觉发起并自发筹资表彰的、两年一届的上海市“金爱心学生、集体”评选活动,已连续开展了12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扬,亦得到了市教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一开始便将此项荣誉列入学生品德考察的重要内容。

多年来“金爱心”精神的倡导与弘扬,对学校及社会道德文明的建设,起着良好的作用。具有金子般爱心的学生已逐渐成为中小学生学习的榜样。在当今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和道德教育的呼声中,今年“第13届金爱心学生、集体的评选”,必将把德育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二.    活动口号

 金爱心在行动!

三.    评选范围

本市中、小、特、职各类学校内,具有金子般爱心的学生和班集体。

四、评选条件

金爱心学生

1. 自爱自强、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爱父母、爱师长、爱同学、爱邻人、爱一切需要帮助的人,扶难助困;爱集体、爱社区、爱国家,勇于奉献;有突出表现,有感人事迹的学生。

2. 在爱的表现中,有自觉自主的行动、较高的精神境界,无私心并持之以恒。

金爱心集体(班级)

 1 指以班级 为单位的集体。

2. 该集体中,大多数成员 均有 实实在在的爱心行动。

作为一个整体在社会中付出爱,取得社会的积极反响和好评。

具有良好的学风、班风。

五.  材料要求

具体事例 为主要书写方法,着重细节描述。

候选人(班级)仅接受小学三年级(包括)以上。

必须是真人真事,写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详细过程,感人的深度、数量。杜绝从网上抄袭。

不写空话、大话,避免品德评语式、报告式、总结式材料。

3000字以内。(内网传送至王怡婷老师

6、格式:宋体,小四,行距:固定值20

六、推举时间

即日起——5月28日截止

 

 

 

高桥镇小学大队部

2019年5月

 

附件12019金爱心集体表格.doc
附件22019金爱心学生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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