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姜春虹   发布日期:2019-11-18   浏览次数:309

关于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中学、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的整体培养成效,巩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成果,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创新青年教师培养机制,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设立“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研究项目”,支持新区学校以及青年教师积极开展关于“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特征、培养对策、培养机制等”的教师培训及管理实践。现将浦东新区各学校和教师申报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实践研究项目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研究项目分为青年教师实践研究项目学校实践研究项目和区域实践研究项目三种类别。本次浦东新区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为第①类和第②类。

有关青年教师实践研究项目”和“学校实践研究项目”的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等文件详见《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

二、申报对象

1. 教师实践项目申报人须为参与过校级或区级青年教师培养实践研究项目,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组织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青年教师;申报人教龄一般不得超过6年,且项目组成员均为2-5年教龄的青年教师。

2. 学校实践研究项目的申报人须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已形成一定研究与实践基础的领导、师训负责人或骨干教师等。

三、申报流程

1.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发布项目申报通知(20191114日)

2.各学校动员学校师训干部和青年教师申报(20191114日~20191115日)

3.相关申报人填报《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3,下简称《项目申报书》)(20191114日~20191125日)

4.学校审核申报人的材料,并在《项目申报书》上加盖学校公章。

5.申报学校和申报个人向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提交《项目申报书》(20191126日~20191127日),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交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地址:浦东新区浦三路3851号楼214室,王老师收。

2)《项目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区级项目组邮箱:pudongqingnian@163.com

①申报青年教师实践研究项目,邮件主题和电子稿文件命名为浦东新区青年教师实践研究项目学校名称申报个人姓名

②申报学校实践研究项目,邮件主题和电子稿文件命名为浦东新区学校实践研究项目学校名称”。

6.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梳理和汇总所有学校和个人的申报材料,提交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2019123日)

7.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交流,具体时间由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将在未入选市级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实践研究项目中,遴选相对比较优秀成熟的项目和具有专业发展潜力与意愿的青年教师,专门设立区级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实践研究专项,以支持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

2.有关市级项目内容、要求等专业领域的疑问,请咨询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项目组,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3565796-6038

3.有关区级材料提交的事务性问题,请咨询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师训部,电话:50903449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20191114


附件1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项目指南.docx
附件2附件2: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项目管理办法.docx
附件3附件3: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