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及《通用规范汉字表》,提高全社会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水平,特别是强化师生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意识,进而不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特举办浦东新区“语言文字规范化论文评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德育处 协办单位:浦东新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浦东新区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浦东新区初中教育指导中心 浦东新区高中(职业)与终身教育指导中心 二、 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为浦东新区幼儿园、中小学校(职校)教师。 三、活动要求 (一)论文撰写范围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标》 3.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4.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5.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的教学心得 6.普通话与方言 7.关于“用规范字、讲普通话”的意义 8.规范汉字的社会应用 9.汉字的书写问题 10.关于网络语言 参赛者也可于以上提供的范围之外,自选角度撰写论文,内容围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理论与实践即可。 (二)评选办法 1.新区语委办邀请语言文字专家进行评审。 2.设等第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论文将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4.获奖论文将汇编成册。 (三)提交要求 1.参评论文要求文字使用规范,以 3000 字左右为宜。 2.请于论文首页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 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3.参评论文请一律以纸质文本寄至浦东新区浦三路385号211语 委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规范化论文字样,邮编 200125。 4.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30 日 5.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语委办吴老师、夏老师 电话:50170911 上海市浦东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6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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