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第八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帮助引领新时代少先队员健康成长,激励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履职尽责,推动少先队组织改革发展,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决定联合评选2020年度“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我区将推报优秀个人和集体参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全国优秀少先队员 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为年龄在6至14周岁的少先队员,原则上应在近5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或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少代会代表,同时曾获评市/区十佳少先队员荣誉称号。 (二)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过程中重点突出政治标准,结合工作表现,根据推荐要求,原则上应在近5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或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少代会代表,同时曾获评市/区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荣誉称号。 (三)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 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分为少先队大队和中队,推荐过程中着重考察在推进少先队改革,探索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等方面的表现。根据推荐要求,候选集体原则上应在近5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同时连续两年及以上在区级年度少先队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第;若推荐集体为中队,从符合上述条件的大队中推荐产生。 二、评选步骤 (一)学校推荐 各学校根据全国少先队优秀个人和集体推荐标准及要求酝酿推荐人选,规范透明产生推荐名单并公示,于2020年9月22日(周二)12:00前将申报名单、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以及近五年内获得区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的荣誉清单(附照片)发送至邵丽娜内网。 (二)区级评审 区少工委对各候选人(集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产生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集体推荐候选名单。同步报团区委、区教育局审核,并进行网上公示。 (三)材料上报 待团区委、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区少工委办公室将候选人(集体)材料上报市少工委,并参加市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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