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扫尾培训的通知
来源:姚洁   发布日期:2021-02-22   浏览次数:1116

 

各相关学校(含民办)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1.0”培训为浦东新区全体“十三五”培训对象的必修课程。考虑到分教师在全员培训实施期间因各种原因尚未全部完成培训,组织能力提升工程1.0扫尾培训。现就扫尾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十三五”期间在职在岗的教师(含“十三五”期间入职的见习教师,不含2018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须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培训。已完成的101位教师(见附件2名单)不用参加。具体名单见附件。本次扫尾培训针对所有未完成能力提升工程1.0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课程

能力提升工程1.0培训课程包括通识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应用课程三个模块2018学年、2019学年和2020学年新入职的见习教师须完成通识课程和实践应用课程两个模块,培训专业选修课程从外省市进入我校的教师培训而未完成的教师需完成三类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名单见附件3)

1.通识课程

通过教师个人登录市级平台直接学习通识课程完成并获得该模块相应学分。具体学习方法见附件1

2.专业选修课程

通过教师个人登录市级平台,扫尾培训套餐课程中选取所缺课时量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并获得该模块相应学分。具体选课和学习方式见附件1

3.实践应用课程

通过教师所在学校或校内研修组织的研修实践活动自主完成,再由学校通过市级平台统一提交本校所有扫尾对象的实践应用材料来申请获得该模块学分,实践应用课程材料提交方法。

三、培训要求

1.各学校应明确培训对象和培训课程要求,并组织本校教师自主查看“十三五”信息技术能力培训完成情况,以明确本校的扫尾对象,并督促其在市级平台上进行扫尾培训选课报名。具体学分查看方法见附件1

2.各校师训专管员应在市级平台中进行“免修人员排操作”,排除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本校教师,并在市级平台进行专业选修课程“报名审核”操作,审核本校应扫尾对象的专业选修课程报名及课时量。

3.相关扫尾对象应按要求在市级平台完成通识和专业选修课程。

4.学校应针对本校扫尾对象实施校内实践应用课程,做好过程材料积累,由师训专管员汇总所有扫尾对象的实践应用课程材料,在市级平台上统提交。

5.市级平台审查扫尾对象的通识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学习情况,赋予“通识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模块的学分;浦东教发院审查学校提交的扫尾对象的实践应用课程材料,赋予“实践应用课程”模块的学分。

6.结算专业选修课程培训的费用:由学校和课程提供方,按照之前全员培训时的操作方法和收费标准,进行费用结算。

四、作业上交要求

每位必须参加的人员(见附件三名单)在3月18日前,撰写一篇与信息技术有关的教育教学案例,字数1000字左右。标题居中小三黑体、标题下写清学校,姓名和师训号宋体小四,正文小四宋体,行距1.5倍。以自己的师训号命名该文件,例如:199091301015  ,然后发师训员姚老师。

 

、时间安排

市级通识课程培训学习:2021年225日~2021年3月31日

专业选修课程网上选课:2021225日~2021年3月2日

学校管理员审核选课报名:2021225日~2021年3月2日

专业选修课程培训学习:2021年33日~2021年3月31日

校级实践应用课程材料提交:2021225日~2021331

次扫尾培训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截止时间后仍未完成培训的教师行承担后果,则上再安排扫尾培训。

 

 

附件1:浦东新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培训通识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学习指南

附件2已完成人员名单(不需再报名)

附件3:需要完成人员名单(必须参加报名)

 

 

 

附件1附件1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扫尾培训通识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习指南.docx
附件2已完成信息培训的人员名单.xlsx
附件3需要培训的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