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2021学年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姚洁   发布日期:2021-09-01   浏览次数:287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学校:

为了加强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研究团队建设,促进区域教育综合改革,拟在各学校中选拔师德高尚、专业水平高、团队合作意识好、组织和协调能力强的优秀教师担任区级教育教学中心组成员。

请各学校根据《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聘任办法》(试行稿),学校推荐优秀教师申报,由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负责选拔,审核通过公布名单。

 

附件

1. 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聘任办法(试行稿)

2. 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申请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1.9.1

 


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聘任办法

(试行稿)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高考、中考改革的各项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加强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的团队建设,搭建骨干教师在浦东新区发挥作用的舞台,促进区域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区域教育教学质量。

 

二、 任职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为人师表,愿意发挥示范作用并服务本区教育教学;

2.原则上具有特级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的称号;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在近五年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得等第奖者可适当放宽;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技职称者(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幼教高级及以上职称);

4.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含德育、心理)研究、或教师培训管理、或教育教学质量诊断与分析的能力,在相关领域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5.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相关岗位职责,至少能够完成一个聘期的工作;

6.在学校至少任1个班级对应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者有教师培训或管理的经历。

 

三、 聘任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申请并提交申请表一位老师只能申请一个类别。

2学校推荐

所在学校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推荐至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3组织评审

由教师发展中心各条块组建评议组对申请者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并初步拟定教育教学中心组成员名单。

4区域聘任

通过评审的人选名单要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教师正式成为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成员,由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颁发聘书。

 

四、主要职责

1. 开展教育教学(含德育、心理)研究,每学期撰写论文或案例1篇;

2. 协助教研员、师训员、德研员开展区域教育教学(含德育、心理)研究活动,每学期2次;

3. 参加区域教育教学(含德育、心理)、教师培训组织与管理或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诊断分析调研,每学期撰写调研报告1次;

4.参与教育教学评价工作。

 

五、任职期限

聘任期限为1年。

六、选聘程序

191日前发布选聘通知;

292—99日基层学校申报(申请表于99日下午四点前送至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峨山路18013406

联系人:李老师

391014日教师发展中心各条块组建评议组对申请者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初定入选名单;

4914—918日教师发展中心予以审核并公示;

59月下旬聘任。

 

 

浦东教展研究

教师发展中心

202091


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申请表

类别:教学研究   教师培训   德育研究   质量监测

  

 

性别

 

年龄

 

年级

 

职称

 

专业称号(荣誉)

特级教师  区学科带头人  区骨干教师

最高奖项:□市级  □区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单  位

 

联系方式

 

学  段

幼教   □小学   特教

初中   高中   职教

学  科

(方向)

 

工作简历

 

主要成果

2016年以后区级以上公开课、论文、课题研究等复印件)

 

单位意见

 

                                                   

                                    (盖章)

教师发展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附件120210901关于聘任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成员的通知(以此为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