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浦东新区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团市委、市少工委印发《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的通知》(沪团委联〔2021〕25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浦东新区的实际情况,我区将推报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参评,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选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本市三年级至九年级学校规范建立的少先队大队和中队以及社区楼组小队。 2.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具有本市学籍的三年级至九年级少先队员。 (二)推选名额 推选上海市优秀集体候选集体 6个(含1个中队、1个社区楼组小队)、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 6名(毕业班人数≤2,大队干部≤2)。 *我校可推选优秀大队1个,优秀中队集体1个,优秀少先队员1名。 二、评选条件 (一)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 1.少先队组织先进性发挥好,少先队组织健全、活动活跃、集体主义精神强、工作规范有特色。 2.少先队组织思想引领有实效,重视加强红色基因传承和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创造性落实上级少工委的活动部署。 3.队员自主性锻炼发挥充分,发动少先队员自主管组织、自主搞活动、自主建阵地,锻炼队员自主实践能力。 4.大、中队辅导员配备到位,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较强的专业素质,开展少先队幸福教育取得较好效果。 5.在“15分钟幸福圈”建设中积极投入“争章15事”,社区辅导员指导活动开展、队员轮流做队长、家长轮流做辅导的社区楼组小队。 (二)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 1.在从小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2.在从小学习立志方面表现突出,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中有具体表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和小主人意识强。 3.在从小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有较强的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和突出的实践能力。 *近3年内获评过市级(含)以上级别“优秀少先队员”的个人不参加此次评选。 (三)材料提交(详见附件)
*请有参评意向的集体/个人于2021年12月21日中午11点前将推荐表的纸质和电子版交顾依仁(花山)、周漪蕾(高行)。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下方的要求,严格遵照表格要求填写完整。
1.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电子+纸质) (表格中的证件照需为1寸正规的彩色照片) 2.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中队)推荐表(电子+纸质)。 说明: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正反打印。 少先队大队部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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