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 东 新 区 第 十 九 届 学 生 艺 术 节 暨 “ 香 山 杯 ” 绘 画 书 法/ 篆 刻 摄 影 艺 术 作 品 比 赛 的 通知
来源:王怡婷   发布日期:2023-03-21   浏览次数:5098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二十大精神指导下,坚定立德树人、以美育人,努力构建美育教育体系,强化美育的育人功能,现决定开展浦东新区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暨“香山杯”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作品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阳光下成长——传承”为主题,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的青春风貌,激励学生们学习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继往开来。在艺术滋养浸润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品格、塑造心灵,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以纸为媒,感受美、发现美、践行美。

二、活动规则

(一)项目和组别

设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三个项目。

绘画、书法/ 篆刻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

摄影分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

(二)作品规格

1 、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69×69cm 或69×46cm;

版画:纸张为50×70cm,其中画面为4开;

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2、书法/篆刻:书体不限,书法作品为竖幅,尺寸为宣纸35cm×138cm;对联须写在一张纸上。

3、摄影:单张照,冲印尺寸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报名提交数码作品:JPG 格式,大小在2~3兆;分辨率达300dpi。

(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2023年1月后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位作者限报一幅作品参赛。作品不可装裱。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2、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3、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取消指导教师和学生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三、报名办法

学校须做好广泛宣传发动,告知所有学生,并在校内积极组织校级比赛或选拔。 (该项活动同时作为学校本学期艺术节的美术类活动,请各班发动学生积极参加)。

1、绘画、书法作品:

一二年级每班级提交绘画作品2张。

三至五年每班提交书法、绘画作品各2张。

2、摄影作品:

一至五年级各班提交摄影作品2张。

3、篆刻作品:不做规定,欢迎同学积极参加。

由学校组织学生参赛,学校统一网上报名 ,作品由美术老师辅导,班主任收齐后交两校区大队部。递交截止日期: 2023 年 4 月3日 。

 

学生发展部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