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 以学校为主体,遴选一大批教育信念坚定、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教师成为区骨干教师。提供区域研修等机会,整体提升骨干教师的教育信念、教育教学实践和科研能力,促进其职称、专业荣誉晋升。以学校为主阵地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构筑浦东教育人才高地夯实基础。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双组长:徐兰 吕唐华 组员:顾德明、马佩华、姚洁、瞿神尧、黄琼、俞明华、 沈锷 二、遴选命名 (一)基本条件 1.浦东新区区域内各类基础教育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 2.应具备坚定的教育信念、扎实的教学功底,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意识和带教引领经验。 3.有能力、有意愿在学校、集团或学区层面组织策划团队专业活动,引领教师发展。 4.不能申报条件:2024年12月31日前退休以及教龄不满5年的。 (二)规模数量 我校作为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目前区级骨干人数为9人,不满20%。加上当年招录2人,目前共137个专任教师。137*20%=27.4,按取整要求,我校可申报28人。(含区级学科带头人人数) (三)遴选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申请骨干教师,学校工作小组按照教师个人申请、结合学校三重一大进行推荐和公示。 三、工作职责 骨干教师的任期为三年。 (一)提升师德素养 骨干教师应把“立德树人”作为自身工作的准则,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师德修养的自觉性,成为本校良好师德师风的引领者。 (二)开展教学示范 骨干教师应成为本校学科教学的示范者。骨干教师应带头研究教学难点,每学年在学校、学区或集团层面开设教学展示活动。 (三)引领校本研修 骨干教师应成为学校校本研修设计与实施的主力军,积极承担研修组织领衔人(如教研组长、项目组长)的工作,以及校本研修的具体任务(如提供课例、交流发言等),学校应为每位骨干教师设定一定额度的校本研修引领工作量。 (四)开展带教工作 骨干教师应带头承担校内或集团、学区内的各项带教结对任务,如带教见习教师、青年教师等。 (五)参与教育科研 鼓励骨干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研究,提炼和产出成果,在任期内完成至少一项学术成果。 (六)完成学习进修 45周岁及以下的骨干教师必须报名参加学科工作坊,学校也可推荐优秀的骨干教师参加名师基地,通过报名的骨干教师在主持人的带领下争取得到进一步发展。骨干教师每学年应观摩不少于两节本学科其他学校学科带头人的公开教学活动。 四、考核奖励 在任期内,每学年开展对全体骨干教师的考核。骨干教师职责的前五项由学校制定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公示期满提交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备案,学校考核不合格的骨干教师将取消下一年度的骨干教师称号;骨干教师职责的第六项由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区域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的骨干教师,履职考核结果为学校提交的考核结果;区域履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骨干教师,将取消下一年度的骨干教师称号。 学校按考核结果,对骨干教师按照基本绩效和激励绩效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奖励,具体办法由各校制订。奖励经费按照标准在所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支出。 骨干教师流动到本区乡村学校、强校工程校、新开办学校、新城学校的,或者在学区和集团内流动的,在任内保留称号,其他情况撤销其称号。 骨干教师如有以下情况,学校应及时向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报告,由区教育局决定暂停其职责或撤销其称号。 1.因个人原因不能承担相关职责或参加培养的; 2.因调离、退休等原因将不在本区任职的; 3.在师德等方面有严重问题,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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