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 不断发现和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较为扎实的教学基本功的优秀青年教师成为区教育新秀。通过区域个性化跟踪培养,打通快速成长通道,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管理能力,在专业上快速成长。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双组长:徐兰 吕唐华 组员:顾德明、马佩华、姚洁、瞿神尧、黄琼、俞明华、 沈锷 二、遴选认定 (一)基本条件 2-5年教龄,即1年以上6年以下教龄,又即入职时间为2018(含)学年至2022学年(含)的青年教师,且尚未取得浦东新区骨干教师荣誉的在职教师。 (二)规模数量 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校可推荐2-5年教龄教师的15%,我校应该为34*15%=5.1,按取整要求,可推荐为6人,学校可同时推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名额不计入学校推荐名额。 以下情况可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1)区见习教师综合技能考评暨基本功大赛、区“新苗杯”教学评比、区青年教师爱岗敬业教学竞赛、区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教师教学评选一等奖; (2)上海市见习教师基本功大赛、上海市青年教师爱岗敬业教学竞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教师教学评选等第奖; (3)主持区级及以上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行政或职能部门的课题。 (三)遴选程序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每年组织针对青年教师的区级教育教学评比活动,根据评比结果遴选教育新秀。按照教师个人申请、学校遴选推荐、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评比公示的程序进行。通过遴选的教师,获得作为“浦东新区教育新秀”进行培养的资格。 三、考核管理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负责对教育新秀进行考核,教育新秀所在学校要协助参与考核工作。重点考察培训参与表现和培训目标的实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教育新秀培养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且职称达到中级及以上的,可在下一轮区骨干教师评选中直接晋升,不占学校名额;培养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退出培养体系。 四、其他 教育新秀如有以下情况,学校应及时向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报告,退出培养体系。 1.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培养的; 2.因调离、辞职等原因将不在本区任职的; 3.在师德等方面有严重问题,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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