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落实《教育 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 要求,将美育融 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彰显育人实效, 实现提升审美素养 、 陶冶情操 、 温润心灵、激发青少年创新潜能与创造活力 ,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决定开展浦东新区第二十 一届学生艺术节暨 “ 引领杯”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作 品 比赛,进一步挖掘美育育人功能, 围绕学校、面向人人 , 全面实施美育浸润行动,积极构建 “ 大美浦东 ”建设体系 , 努力建设 “ 以美化人 、 以美铸城 ” 大美浦东现代化文化引领 区。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 “ 童心绘海派 墨香传沪韵 ” 为主题,传承 和弘扬海派文化,增强学生对浦东本土地域特色和上海海派 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 陶 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传承海派文化 , 书写精彩青春。 二、 活动规则 (一)项目 设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三个项目。 (二)作品规格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69×46cm;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书法/篆刻: 书体不限,作品尺寸35 × 138cm, 竖幅,对 联请写在一张纸上。 摄影:单张照,冲 印尺寸为14英寸( 30.48cm × 35.56cm )。 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 报名提交数码文件要求: JPG格式,大小在2~ 3兆) (三)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2025年1月后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作品不可装裱。每位作者限报一幅作品参赛。 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报名办法 (一)由学校选拔后,择优推荐,统一网上报名。 (二)绘画、书法/篆刻作品交各校区美术任课老师,作品背面需附《作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摄影作品原件随《作品信息登记表》打包发送美术老师邮箱:877851709@qq.com。 (三)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由浦东新区学生艺术节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分项目和组别设立一、二、三等第奖,并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市级比赛。“引领杯”区级艺术作品选送具体名单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宜 (一)凡参加市级比赛的作品,将要求递交对应的实物作品(绘画、书法/篆刻作品的原件或摄影照片原件),递交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市组委会适时举办现场展示与测试活动,参加现场活动的学生需凭学籍卡、电子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测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市级获奖情况将录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区级获奖情况将录入《浦东新区初中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请各校确保所有中小学生知晓。 (四)本次赛事活动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区级和市级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五)市组委会对市级参赛作品的比赛和展览保留展赛活动的解释权,市、区级主办方对部分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市级部分获奖作品将被选送参加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展赛国际板块 ——“友谊之路”致优作品工作坊。 附件: 《作品信息登记表》 作品名称: | 作者 | | 班级 | | 家长姓名 | | 联系电话 | | 画种 | £绘画 £国画 £版画 £书法 £篆刻 £摄影 | 作品 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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